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局2017年预算公开
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局2017年预算公开信息说明
一、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潇河灌区位于晋中盆地的东北缘,灌溉面积33.24万亩,为国家大型灌区,受益范围包括太原、晋中两市的4县区13个乡(镇)134个自然村。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局是潇河灌区常设管理机构,隶属晋中市政府,为市本级一级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管理方式为差额补助;单位主要职责为潇河灌区的农田灌溉、工程管理、潇河河道的维护、城市防洪及松塔水电站工程的建设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局为1个独立的核算单位。
二、晋中市潇河流域管理局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1958.5万元, 与2016年3992.95万元相比,减少50.95%。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7年基本支出345.78万元,与2016年1293.46万元相比,增加3.08%。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被装购置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2、2017年项目支出625.22万元, 与2016年2699.49万元相比,减少76.8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松塔水电站项目的建设资金及还本付息资金、潇河灌区节水改造及高效节水项目资金的减少。
3、“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比2016年减少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4、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46万元,其中:专用物资3万元,建筑物新建及维护30万,车辆维修保养服务4万元,车辆加油服务6万元,车辆保险服务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我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我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0.01万元,其中:办公费5.5万,印刷费1万,水费0.6万,电费6.5万,邮电费2万,取暖费16万,物业管理费2万,公车运行费14万,差旅费4万,维修(护)费4.85万,会议费2万,培训费2.2万,劳务费6万,被装购置费1.7万,委托业务费2万,工会经费8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6万。较2016年预算数153.74减少63.7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开支。
三、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 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