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校主要工作是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而且是晋中市唯一一所集盲、聋幼儿康复,小学,初中,高中为一体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
(二)预算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由本学校独立构成
学校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1544.14万元,比2018年减少43.5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9年基本支出1476.85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1441.19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加35.66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00.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7.5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3.5%提取。
2、2019年项目支出67.29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146.47万元,2019年比2018年减少79.18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安及安置人员工资、教工体检费及学科带头人津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的结转未列入本年度的年初项目。
3、“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 ,与2018年相同,全部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校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学校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学校运行经费61.39万元,比上年减少0.61万元,主要用于:物业费15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44.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微减。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本校核定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2辆。
2、房屋情况
本校办公用房面积6795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工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批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行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赎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基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19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