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史志研究院2018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晋中市史志研究院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晋中市史志研究院主要工作是:征集、整理、编纂中共晋中历史资料、当代晋中历史资料,研究、编写晋中地方党史及当代晋中地方史;组织编纂近代以来晋中市新方志(包括地区志、市志、县志、和重点乡、镇、村志),编写晋中综合年鉴;研究整理晋中旧方志和文献古籍;完成山西省史志工作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课题研究和其他有关任务;组织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的史志研究工作,审定重要史志书稿;充分发挥史志科研工作的优势,协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党史教育、革命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区情教育;搜集、整理国内外、省内外研究晋中史志的情报资料,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晋中市史志研究院由以下6个科级部门构成:中国共产党党史研究室、当代晋中研究室、地方志研究室、办公室、督查指导室、年鉴编纂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259.80万元,比2017年减少27.81万元,下降9.6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2018年度支出合计257.78万元,比2017年减少29.83万元,下降10.3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日常公用和项目支出减少。年末结转福利费2.03万元,往来户利息结转0.0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9.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80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89万元,占比86%;项目支出35.89万元,占比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59.80万元,比2017年减少27.82万元,下降9.6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57.78万元,比2017年减少29.83万元,下降10.3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日常公用和项目支出减少。年末结转福利费2.0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7.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1%。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9.83万元,下降10.3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日常公用和项目支出减少。其中,人员经费197.32万元,占比76.55%,日常公用经费24.56万元,占比9.5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201.19万元,完成预算的99%,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项目支出。较2017年决算减少1.35万元,下降0.67%,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退休老干部活动支出。较2017年决算减少27.12万元,下降55.19%,主要原因是退休费纳入社保基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较2017年决算减少0.4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减少。农林水支出6.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驻村扶贫工作队下乡补助和办公支出。较2017年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1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支出减少。住房保障支出20.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较2017年决算减少0.99万元,下降4.65%,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与上年一致,未完成预算,原因是:无公务接待事宜。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和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6万元,比2017年减少8.24万元,降低25.12%。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开支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用于公务的各类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47万元。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287.60万元,评价得分82分,结果为良好;自评项目2个,涉及金额27.47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良好的2个。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