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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2016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16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气象局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说明

晋中市气象局在山西省气象局和晋中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县市、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市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晋中市气象局市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科、审批科)、人事教育科(精神文明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审计室)、科技业务科四个管理科室;设气象台、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气象服务中心、气象灾害防御中心、财务核算中心五个直属事业单位;代市政府管理的两个地方机构为晋中市人工降雨防雹办公室和晋中市防雷设施监测站。下辖11个县(区、市)气象局,其中榆社为国家基准气候站,太谷、介休为国家基本气象站,其余县均为国家一般气象站。

晋中市气象局预算中含代市政府管理的一个地方编制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为晋中市人工降雨防雹办公室,现有在职职工2人。

二、晋中市气象局部门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晋中市气象局2016年市级财政安排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43.84万元,比2015年减少526.93万元 。2015年收入含晋中市气象防灾减灾预警发布平台建设项目资金400万元以及文明单位奖等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支出 78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84万元,比2015年减少42万元;项目支出625.72万元,比2015年增加265.55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晋中市气象防灾减灾预警发布平台建设项目、中央电视台播发晋中市天气预报以及扶贫第一书记交通、通讯等扶贫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套(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套(台)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上年结转项目晋中市气象防灾减灾预警发布平台项目政府采购预算400万元,设备及软件政府采购执行金额345.73万元。


七、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晋中市气象局

2017年8月24日

山西省晋中市气象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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