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晋中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晋中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按照市编办发[2013]178号文件精神正式于2014年2月底分设开展各项工作,主要职能为对晋中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内(不含晋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所辖范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参与各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应急检查,承担全市建筑工程市级安全标准化工地的评选工作,同时负责对各县(区、市)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单位共有编制16人,实际在职人员13人,退休人员1名,借用人员2名。
二、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1、2016年度部门收入133.1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较2015年部门收入125.73万元,增加7.44万元,增加0.06%,其中:基本支出130.36万元,较2015年119.45万元增加10.91万元,增加0.09%,项目支出2.8万元,较2015年6.27万元减少3.47万元,减少55%。
2、“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4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维护费,与2015年持平。元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
3、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9.5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 5.33万元。
6、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