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晋中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晋中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工作是我所承办全市环境技术咨询、服务、应用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晋中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属于差补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支预算47.37万元,比2018年减少4.2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有一人退休,费用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9年基本支出47.37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51.63万元,2019年比2018年支出减少4.26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8.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0万元。减少原因是由于我单位有一人退休,在职人员减少一人,因此费用有所减少。
2、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公务接待费,2019预算年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晋中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4.98万元,比2017年运行经费4.48万元,相比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由于福利费标准提高。其中:办公费0.9万元、邮电费0.45万元、培训费0.01万元、工会经费0.4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福利费0.74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其中:汽车维修保养1万元,汽车保险服务1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单位核定保留的车辆为2辆。现单位实有业务用车2辆。
2、房屋情况
本单位属环保局下属单位,办公用房面积12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本单位没有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列出。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19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