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晋中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晋中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工作是我所承办全市环境技术咨询、服务、应用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晋中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属于差补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77.81万元,比2016年减少132.19万元。
(二)部门支出情况
1、2017年部门支出77.81万元,2016年部门支出195万元,比2016年部门支出减少117.19万元,减少原因是由于2016年支出费用中包括发放解聘聘用人员补偿款。2017年部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8.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59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2万元,比2016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由于环评业务剥离,工作人员减少,费用支出相应减少。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0.2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7万元,其中:纸质文具及办公用品0.5万元,餐饮服务0.2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晋中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6.22万元,与2016年运行经费减少0.57万元。主要原因由于环评业务剥离,工作人员减少,费用支出相应减少。其中:办公费0.5万元、差旅费0.5万元、邮电费0.6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福利费0.02万元。
4、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2016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