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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8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算公开表.xls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算批复表.xls

晋中市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以培养专科层次小学和学前教育师资为主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49年的山西太谷师范学校和创建于1985年的山西省太行师范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主要为山西及周边省份 着力培养合格的小学、学前教育师资及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学校以“爱满天下”为校训,以加强内涵建设为主线,以建设“地方性小学教师教育中心、小学教育研究中心、小学教育服务中心”为目标,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狠抓教育教学质量,确立“校校(园)政行合作、培养培训一体、教学研究融通、文化服务并行”的办学模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转型型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建设成为全国一流新型师范专科学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学校位于晋中市榆次北部新城,紧邻省会太原,学校校园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学校一期建校工程占地261亩,二期预留地157.76亩,建筑面积14.24万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总值46506.79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3490.38万元,信息化设备资产值444.77万元。学校馆藏图书61.81万册,其中纸质56.74万册,电子8.5万册。建有校内实训基地257个,校外实训基地100余个。学校现有7个系33个专业,面向山西、甘肃、宁夏3个省份招生。目前,在校学生6750人(含2019届毕业生2173人),教职工585人,其中专任教师395人,拥有教授3人、副教授99人,中级职称150人,初级职称65人。现有省级教学名师1人,校级专业带头人31名,校级骨干教师45名,双师素质教师276人,三晋英才1名。获国家级、省级荣誉的教师28名。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属于独立核算的一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资金属于全额财政拨款.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截至2018年底,学校内设机构23个,包括党政综合办、宣传统战部、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后勤处、保卫处、招生就业处、计财处、继续教育中心、团委、工会、图书馆、电教实验中心、中文系、数理科学系、外语系、教育系、政史系、体育系、艺术系。学校荣获国家教育部“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师范校”“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单位”;荣获“山西省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山西省文明学校”“山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省级示范校”;荣获晋中市“文明和谐单位”“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四星级党组织”等多项荣誉。学校以“爱满天下”为校训,以加强内涵建设为主线,以建设“地方性小学教师教育中心、小学教育研究中心、小学教育服务中心”为目标,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创建一流新型师范院校,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3304.13万元,比2017减少176.37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减少228.43万元,事业收入比去年增加51.79万元,其他收入比去年增加0.27万元;2018年度支出合计13151.85万元,比2017减少480.65万元,下降3.5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比去年增加429.04万元,项目支出比去年减少909.6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304.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59.37万元,占比74.86%;事业收入3342.42万元,占比25.12%;其他收入2.34万元,占比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15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97.25万元,占比53.96%;项目支出6054.6万元,占比40.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959.37万元,比2017减少228.43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高等职业教育比去年减少283.89万元,且2018年没有科学技术支出,减少了3万元,没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比去年减少6.34万元,扶贫支出比去年减少5.2万元,其他教育支出比去年增加70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809.27万元,比2017年减少532.42万元,减少5.15%。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比去年减少517.89万元,没有科技支出与医疗支出,农林水利支出比去年减少5.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809.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58%。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32.42万元,下降5.15%。主要原因是:2018年的项目支出数比2017年的项目支出数减少了820.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59.84万元,占比50.56%,日常公用经费1342.12万元,占比13.6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照功能科目分类,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09.27万元,完成预算的78.4%。较2017年决算减少532.42万元,下降5.15%,主要原因是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985.58万元,比去年增加52.8%,是因为除每年教职工调增资增加支出外,还有其他原因就是:今年会计经济科目分类变更,将原来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列支的提租补贴、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全部归入了工资福利支出项目中,再加上2018年补缴了自收自支人员2014.10-2018年12月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合同制和临时工人员增加及工资增长,教职工日常绩效考核补助也比去年增加约250多万元,以上原因使预算内工资福利支出总额增长了52.8%;商品服务支出1523.09万元,比去年减少了6.01%,主要原因是咨询费减少了5万,取暖费减少了5.65万元,因公出境费用减少了7.44万元,维修护费减少了211.62万元,降低了97.76%,主要是由于在2018年维修护费的主要从预算外中支出,劳务费减少了73.52万元,降低了71.7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15.34万元,减少了65.96%,是因为将原来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列支的提租补贴、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全部归入了工资福利支出中,资本性支出2585.26万元,比去减少23%,主要是因为2018年财政拨付学校的生均拨款弥补化债资金1722万元,而2017年拨付生均拨款弥补化债资金2600万元,比去年减少了878万元,此外,房屋建筑物构建比去年减少33.2%,办公设备购置比去年减少74.29%,大型修缮比2017年减少49.65%,其他资本性支出比2017年减少66.4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33万元,完成预算的64.87%,比上年增加4.89万元,增长65.77%,原因是: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在预算内中支出,而公车费用与公务接待费在预算外中支出,而2018年中,虽然没有因公出境费用,但另外两项均在预算内中支出。其中:2018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万元,公务接待支出决算3.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没有因公出境费,比2017年减少7.44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增加了9万元,在2018年没有进行公务用车的购置,公务用车的保有量为3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增加3.33万元,在2018年共进行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共计242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校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因此,我校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8.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1.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5.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1.7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2辆小型轿车用于学校日常事务,一辆大客车主要用于学生的日常活动;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30.72万元。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13151.85万元,评价得分87.89分,结果为良好;自评项目5个,涉及金额930.72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2个,等级良好的3个。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校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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