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和说明
晋中市房地产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和说明
晋中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晋中市房地产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属经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对政府直管公房、廉租住房、市区非住宅用房进行管理、协助办理市房屋租赁管理的收费等工作。
二、晋中市房地产管理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822.99万元,比2016年增加33.9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7年基本支出610.49万元,2016年基本支出 481.51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128.98万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2、2017年项目支出 212.5万元,2016年项目支出133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79.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税金及附加、直管公房维修等。
3、“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比2016年减少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年久已报废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预算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 196.01万元,比2016年增加21.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税金、日常公用支出。其中:办公费5.15万元、印刷费4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4万元、劳务费2.5万元、体检费3.3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53万元,水费3.76万元、电费9.4万元、取暖费10万元、物业费2.7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万元、工会经费3.3万元,非住宅租赁交易费7万元,直管公房维修费80万元,税金及附加5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52.13万元,其中:计算机设备1.45万元,硒鼓、粉盒0.3万元,办公用品5.89万元,直管公房维修80万元,办公楼维修20.15万元。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 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