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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城市规划展示馆2018年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城市规划展示馆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晋中市城市规划展示馆是晋中市城市形象的窗口、规划宣传的阵地、招商引资的平台、市情教育的基地。负责展示城市规划建设成就和规划远景;承担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以及重要区域、重点项目等详细规划展示工作;承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公示工作;承担专业展览、会展推介等工作;负责展馆布展和展示内容的更新;负责展馆日常运行和维护;负责展馆接待、讲解服务工作;负责晋中市城市精神文明的对外宣传教育、社会教育与机关、学校、部队、社区及公众展馆的共建工作。晋中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归属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管理。财务收支独立核算;没有所属单位。规划馆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5名,现在编人员2名,劳务派遣人员18名。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运营维护部公众服务部三个职能科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916.44万元,比2017增加286.84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展示馆升级改造项目2018年度支出合计828.30万元,比2017增加239.68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展示馆升级改造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16.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9.91万元,占比99%;上级补助收入6.5万元,占比1%;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04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28.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0万元,占比3%;项目支出802.60万元,占比9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09.91万元,比2017增加289.83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展示馆升级改造项目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28.30万元,比2017增加239.68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展示馆升级改造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8.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9.68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展示馆升级改造项目。其中,人员经费25.7万元,占比3%,日常公用经费802.60万元,占比9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支出2.86万元,2017年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长100%,主要原因2017年我馆不承担此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支出2.31万元,2017年支出2万元,增加16%,主要原因我馆2018年增加一位在编人员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支出815.92万元,2017年支出581.41万元,增长40.33%,主要原因2018年增加一位在编人员支出和增加展示馆升级改造项目。

“农林水支出”2018年支出7.2万元,2017年支出5.22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2018年增加了扶贫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馆无“三公”经费的预算与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我馆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8.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4.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公务出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0万元。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320万元,评价得分94分,结果为优秀(选填优秀、良好等);自评项目1个,涉及金额320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1个,等级良好的0个。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支出是指政府通过财政向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暂时或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失去工作机会或生活面临困难的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性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3).doc

晋中市城市规划展示馆2018年决算表.xls.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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