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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3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度部门决算

 

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属国家审判机关,全额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由晋中市财政保障。主要职责为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 机构设置情况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23个职能庭(处、室)、3个中心(司法技术辅助中心、证据技术中心、司法助警中心)和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法律咨询调解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934.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97.24万元,占比99%;其他收入371.3万元,占比1%。(可附图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14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3.65万元,占比42%;项目支出3594.9万元,占比58%。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公共安全转移支付资金收入1043.65万元,比去年增加8.15%;2017年全省法院诉讼费统筹资金383.75万元,比去年增加48.17%;同级财政安排经费5469.84万元,比去年增加69.56%。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5.57万元,完成预算的128.7%,比上年增加30.23万元,主要原因为购买三辆汽车及业务量上升。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8.55万元,占43.43%,较上年增加100%,原因为购买了三辆汽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67万元,占19.67%,较上年减少0.275%。原因为我院坚决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人数、标准。本年共接待1600批次,接待18000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35万元,占34.14%,较上年增加54.73%,原因为业务量上升,下乡办案次数增多。本院2017年度无因公出国支出。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6.02万元,比2016年减少80.45万元,降低18%。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办公用品开支,需要维修的东西减少等。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封存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46.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1.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81.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62.98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金额130.9万元。2018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单位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6148.56万元,评价得分93分,结果为优秀;自评价项目为2个,涉及金额130.9万元,重点评价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2个,等级为良好的0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晋中市中级法院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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