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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1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属国家审判机关,全额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由晋中市财政保障。主要职责为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23个职能厅(处、室)、3个中心(司法技术辅助中心、证据技术中心、司法助警中心)和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法律咨询调解中心。

    二、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29.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收入29.92万元。比2017年减少3816.5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 2018年基本支出29.9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9.922017年基本支出2644.84万元。2018年比2017年减少2614.92万元。基本支出包括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院纳入省一级预算单位,市财政只保障离休人员经费。

2.2018年没有项目支出,2017年项目支出1351.5万元,2018年比2017年减少1351.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我院纳入省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预算由省财政安排,不在此预算。

3. “三公经费”情况
2018
年没有“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减少3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我院纳入省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预算由省财政安排,不在此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2214.46万元,2018年比2017年减少2214.4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是基建欠款。

      (四)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493.8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我院纳入省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预算由省财政安排,不在此预算。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比上年减少2757.5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我院纳入省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预算由省财政安排,不在此预算。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无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本单位核定保留的实物保障工作、机要通信、应急公务及离退休工作用车23辆。下属事业单位无汽车。

2.房屋情况

     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用房面积22273.2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2018年我院纳入省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预算由省财政安排,不在此预算。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行政政法科_[551]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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