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情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属国家审判机关,全额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由晋中市财政保障。主要职责为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23个职能厅(处、室)、3个中心(司法技术辅助中心、证据技术中心、司法助警中心)和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法律咨询调解中心。 我院共有编制235个,其中行政172个,全额事业15个,自收自支事业48个。
二、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我院预计总收入3846.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1.43万元,行政事业专项业务费1295万元,专项办案经费224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56万元。比2016年增加363.1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 2017年基本支出2644.84万元。2016年基本支出2407.67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237.17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社会保障支出增加。
2. 2017年项目支出1351.5万元。2016年项目支出3408.96万元。2017年比2016年减少2057.46万元。其中审判业务综合楼更换电梯90万元、审判业务综合楼消防工程49万元 、项目支出中的2214.46放入政府性资金预算中。
3. “三公经费”情况
去年我院公务招待费预算30万元,今年与去年一致。
车辆运行、购置及因公出国(境)均此次没有做预算,车辆运行及购置待转移支付资金安排。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资金预算2214.46万元。2016年无此项预算,2017年从项目支出中转入。
(四)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本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93.8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水电费12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224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0万元,工会经费19.13万元,福利费0.8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17.51万元,其他费用2.39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757.59万元,其中:司法改革清理基建欠款2214.46万元,档案馆装修费195万元,电梯90万元,消防设备49万元,零星维修工程80万元,公务招待费39万元,图书10万元,制服30万元,纸质文具及办公用品30万元,桌椅板凳柜类10万元,厨卫用具及其他办公用品10.13万元。
三、201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 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