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说明
一、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情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属国家审判机关,全额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由晋中市财政保障。主要职责为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23个职能厅(处、室)、3个中心(司法技术辅助中心、证据技术中心、司法助警中心)和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法律咨询调解中心。全院现在在职人员196名,其中:公务员149名、事业人员47名;离退休人员69名。
二、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诉讼费1600万元,罚没款300万元,房屋出租80万元。
2016年我院预计总收入3483.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7.26万元,行政事业专项业务费1120万元,专项办案经费210万元,房屋出租收入56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我院预计总支出3483.26万元,其中重大项目支出有:
1、审判辅助人员经费600万元,我院自收自支事业40人,临时聘用6人,劳务派遣98人(法警23人,书记员29人,司机17人,水电暖门卫29人)。
2、档案馆装修195万元,我院原档案室潮湿渗水,现新建档案馆已经建成,为达到入驻条件,需装修档案馆。
3、双管路供电115万元,我院线路老化,经常审判开庭时停电,为保证案件审判的正常进行,需重新铺设线路。
4、“三公经费”情况
去年我院公务招待费预算30万元,今年与去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30万元,较去年减少7万元。
车辆购置及因公出国(境)均没有做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无政府性资金预算。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6年编制预算绩效目标2个,涉及310万元。
三、201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