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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司法局2017年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 晋中市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依法治市和法治晋中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指导检查全市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4、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等相关社会法律顾问工作。

5、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6、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7、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8、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9、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和仲裁机构的初审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应诉等法制工作。

11、指导、组织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行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12、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装、警车等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3、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涉港澳台司法行政事务。

14、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协助各县(区、市)管理司法局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晋中市司法局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属机构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现均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1、局机关人员编制情况  晋中市司法局共有行政编制40人,实有人数34人。

2、法律援助中心人员编制情况  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6人,实有人数4人。

二、 晋中市司法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737.15万元,比2016年增加27.49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7年基本支出649.55万元,2016年基本支出621.26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28.29万元,基本支出包括行政运行(司法)、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及人员工资增长。

2、2017年项目支出87.6万元,2015年项目支出88.4万元,2017年比2016年减少0.8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司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司法统一考试、社区矫正及其他司法支出。

3、“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9万,比上年减少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于公车改革,办公车辆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52.05万元,比上年减少25.9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行政政法科_[552]2017晋中市司法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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