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部门预决算及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公检法司部门>市人民检察院>详细内容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1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晋中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全额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由晋中市财政保障。主要职责为审查批准逮捕、决定起诉并出席法庭支持诉讼,对民事行政案件进行法律检察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由以下内设机构构成:刑事检察一部、刑事检察二部、刑事检察三部、刑事检察四部、刑事检察五部、民事检察部、行政检察部、检察事务部、政治部、监察监督部、检务管理部、检务保障部、机关党委13个部门。

二、晋中市人民检察院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24.59万元,比2017年减少3619.1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8年基本支出24.5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9.37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2155.01万元。2018年比2017年减少2135.64万元。基本支出包括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院纳入省一级预算单位,市财政只保障离休人员经费。

2、2018年项目支出总额5.22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1488.69万元,2018年比2017年减少1483.4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我院纳入省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由省财政安排,不在此预算。

3“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没有“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减少87.1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我院纳入省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由省财政安排,不在此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比2017年减少343.1万元。2018年我院纳入省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由省财政安排,不在此预算。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比2017年减少443.19万元。2018年我院纳入省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由省财政安排,不在此预算。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无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现有车辆编制18辆:车改后保留机要通信应急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另有2辆已交回晋中市财政局待报废。车辆账面价值共计366.39万元。

2、房屋情况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房屋账面价值8842.07万元,办公用房4111.32万元、业务用房4729.5万元(2018年已经正式无偿移交给晋中市纪检监察委使用)、其他1.25万元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2018年我院纳入省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由省财政安排,不在此预算。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共经费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表.xls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4月11日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