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决算公开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位于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969号,人员编制155人,其中:行政编制140人、事业编制15人。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审查批准逮捕、决定起诉并出席法庭支持诉讼,对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直接进行侦查,对民事行政案件进行法律检察等。
(二)所属单位构成情况
市检察院主要由以下内设机构构成:反贪局、反渎局、公诉一处、公诉二处、侦监处、民行处、控申处、研究室、预防处、案管中心、监所处、政治部、办公室、计财处、法警队、技术处、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未检处、机关服务中心、老干处21个部门构成。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6年收入375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入经费2087.46万元,项目支出拨入经费1598.82万元,其他资金收入72.78万元。较2015年收入减少167.81万元,减少4.27%。
2、支出情况:2016年共支出375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0.42万元,项目支出1598.82万元。较2015年部门支出减少331.65元,减少8.11%。
3、三公经费情况: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1.35万元。比2015年减少支出72.75万元,减少54.25%;比2016年预算支出增加9.25万元,增加支出1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32万元,公务接待费2.03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用0万元。本年度我院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114人次,共2.03万元。2016年度车改后,市院实际保留办案车辆18台,年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较上年减少100.3万元,仅22.1万元,满足不了办案等需要。实际支出59.32万元,其中燃油费21.19万元,维修费16.49万元,道桥费6.59万元,保险费9.34万元,其它支出5.71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6年度本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7.26万元,较2015年增加224.28万元,因2016年度水电暖都列入日常运行经费,因此增加幅度较大。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院共有车辆18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套67.61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4套937.98万元。
6、政府采购执行情况:201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547.10万元,实际采购547.10万元,其中采购货物384.76万元,工程114.87万元,服务47.47万元。
三、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