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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2019年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17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晋中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正科级建制,隶属于市公安局,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三个必训”责任;负责检查,指导各县(区、市)局民警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基层和一线实战单位民警的实战技能、基础体能和信息化应用培训工作;协助组织反恐实战演习和协助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完成市公安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晋中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内设机构5个,包括教学管理科、行政管理科、训练管理科、学员管理科、后勤管理科。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字体:黑体三号)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17.903386万元、支出总计219.6838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7.502095万元,下降11.21%,支出总计减少35.440448万元,下降13.89%。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下调,2018年有以前年度结余的上级补助收入,2019年则没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7.903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898906万元,占比99.99%;其他收入0.0448万元,占比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9.68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940623万元,占比77.81%;项目支出48.743187万元,占比22.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7.898906万元、支出总计215.43620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7.481814万元,下降11.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26.983514万元,下降11.13%。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和养老基数下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5.4362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7%。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983514万元,下降11.13%。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和养老基数的下调。其中,人员经费159.478906万元,占比74.03%,日常公用经费11.4573万元,占比25.9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5.4362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75.228085万元,占81.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4388万元,占7.86%;卫生健康(支出7.246017万元,占3.36%;住房保障支出16.867716万元,占7.4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预算172.54万元,支出决算175.228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6%,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行经费和人民警察培训经费。较2018年决算减少37.602084万元,下降17.67%,主要原因人员基数的调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19.87万元,支出决算16.094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99%,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和养老保险的缴费支出。较2018年决算减少3.775612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养老保险的调整;卫生健康(类)支出年初预算7.25万元,支出决算7.245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用于医疗支出和计划生育支出。较2018年决算增加0.332708万元,增加4.81%,主要原因医疗基数的调整;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16.19万元,支出决算16.867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9%,用于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较2018年决算增加1.074036万元,增加6.80%,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的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3989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9.47890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的退休费公用经费11.457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服务中的日常运行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无“三公”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字体:仿宋GB2312三号)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于基层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0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车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19.6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得分96分,结果为优秀。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自评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0个,等级良好的0个。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字体:黑体三号)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晋中市人民警察训练管理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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