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部门预决算及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公检法司部门>市人民警察训练管理局>详细内容

晋中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2020年预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07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晋中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主要工作是为全市民警提供教育培训服务。管理、组织全市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全市公安民警执法行为,组织全市除上级公安机关训练以外人员的初任训练和人民警察的专业训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工作,受上级公安机关授权、委托或者根据形势需要实施的其他训练工作,组织、管理民警的业务培训、技能训练、普法教育工作。根据上级授权协助公安机关组织、协调全市反恐演习、警务实战训练,完成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晋中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内设机构5个,包括教学管理科、行政管理科、训练管理科、学员管理科、后勤管理科。 

二、晋中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支预算272.95万元,比2019增加57.1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0年基本支出179.95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171.35万元,2020年比2019年增加8.6万元。

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即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即水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即退休费、奖励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薪级工资的调整。

2.2020年项目支出93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44.5万元,2020年比2019年增加48.5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日常运行支出和培训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民警察的各项技能培训增多。

3.“三公”经费情况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三)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21.44万元,比上年增加7.8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费、日常维修费的增多。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1万元,其中:计算机设备7.1万元,图书0.5万元,印刷费4.5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绩效目标0个,金额0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本单位无车辆。 

2、房屋情况 

本单位房屋占用上级主管部门晋中市公安局的房屋。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本单位没有制定政府购买服务。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20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


行政政法科_[555]晋中市人民警察训练管理局(3).xls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