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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警察训练管理局2017年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7 浏览次数: 【字体:

2017年决算公开.xls


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晋中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正科级建制,隶属于市公安局,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三个必训”责任;负责检查、指导各县(区、市)局民警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基层和一线实战单位民警的实战技能、基础体能和信息化应用培训工作;协助组织反恐实战演习和协助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完成市公安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晋中市人民警察训练管理局内设机构5个,包括教学管理科、行政管理科、训练管理科、学员管理科、后勤管理科。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5.2253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152654万元,占比99.96%;利息收入0.072743万元,占比0.0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2.535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752654万元,占比74.29%;项目支出59.783128万元,占比26.71%。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232.535782万元,较2016年支出234.616265万元减少2.080483万元,减少0.89%。其原因为工资基数调整。

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152654万元。完成预算100%。本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无“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人数为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人数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为0。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属于基层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车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7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支出2.5785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我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金额17.38万元。2018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 我单位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232.54万元,评价得分95.7分,结果为优秀;自评项目1个,涉及金额17.38万元,重点评价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1个,等级为良好的0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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