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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本部门职责

我单位主要职责:1、维护道路交通秩序;2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3、车辆与驾驶员管理;4、完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任务;5、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6、交通设施与交通标志标线管理;7、维护公路治安,打击车匪路霸;8、接待发生在公路上的群众报警、救助危难;9、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其他职能;10、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内设10个职能科(室、所)和6个直属大队,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秩序管理处、安全宣传教育处、事故预防对策处、督察处、计划财务处、法制处、交通管理信息调控指挥中心、车辆管理所、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事故处理大队、勤务大队、高校大队。共有行政人员94名,事业人员45人,协勤人员453名。由于我支队属于行政单位,虽有事业编制,但和行政机关混编人员统一调配使用,无独立事业机构。所以共有139名民警同453名协勤民警共同担负着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3395.78万元,比2017增加885.72万元,增长7.0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公投公司交通设施款项增加;2018年度支出合计12796.67万元,比2017增加33.89万元,增长0.27%,主要原因是:交通管理业务装备及交通设施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395.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总收入12941.92万元,占比96.61%,其他收入453.86万元,占比3.3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79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0.27万元,占比38.92%,项目支出7816.4万元,占比61.0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941.92万元,比2017增加593.94万元,增长4.81%。主要原因是福利费等人员经费拨款加大、交通设施类项目增多;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357.19万元,比2017减少260.66万元,下降2.07%。主要原因是部分交通设施建设款项及福利费结转下一年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357.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7%。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0.66万元,下降2.07%。主要原因是部分交通设施建设款项及福利费结转下一年度。其中,人员经费4452.42万元,占比36.03%,日常公用经费458.02万元,占比3.7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1854.56万元,完成预算的95.3%,用于购买装备,办案和日常支出。较2017年决算减少111.45万元,下降0.93%,主要原因缩减日常费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较2017年减少135.91万元,下降37.76%,主要原因人员和养老保险基数调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较2017年减少0.7万元,下降1.01%,主要原因人员和基数的调整。农林水支出29.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扶贫支出。同2017年持平。住房保障支出180.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的缴费。较2017年减少10.75万元,下降8.64%,主要原因人员和基数的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37万元,完成预算的66.21%,比上年减少1.03万元,下降19.07%,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降低接待费开支成本。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2万元,占比87.41%,比上年减少0.78万元,下降16.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5万元,占12.59比%,比上年减少0.25万元,下降31.25%。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2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减少0.78万元,原因为节约开支,压缩单车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0.55万元,较2017年减少0.55万元,原因为降低接待标准,压缩接待成本。全年共接待7批,112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8.02万元,比2017年增加9.04万元,增长2.01%。主要原因是:人员级别变动,其他交通费用增加等原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28.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35.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3.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19辆;单价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7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6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金额16241.34万元 。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12796.67万元,评价得分93分,结果为优秀;自评项目10个,涉及金额3444.67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9个,评价结果等级为良好的0个。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决算公开报表9份  

晋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开参数.xls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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