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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交警支队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15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交警支队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说明

晋中交警支队负责晋中市辖区各县市的道路交通管理和全区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并肩负着榆次城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安全宣传、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为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大家的出行有序,我单位逐年投资修建信号灯、电子监控设备指挥中心集成平台维护建设,还负责城区道路标志护栏的更新、改建及道路标线的施划;北部新城的标志、标线和信号灯的投资建设及108国道卡口的建设;今年又新增了市政重点工程迎宾街、龙湖街、锦纶路、汇通路、蕴华西延路段的违法抓拍设施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我单位共有行政人员113名(其中本年退休10名,死亡1名),事业人员45人,协勤人员453名。由于我支队属于行政单位,虽有事业编制,但和行政机关混编人员统一调配使用,无独立事业机构。所以共有158名民警同453名协勤民警共同担负着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工作。

2、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总收入10390.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总收入9738.23万元,其他收入652.09万元,较2015年部门收入减少了469.1万元,减少4.32%。2016年部门支出为106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2.15万元,项目支出6163.75万元。结转支出493.85万元。较2015年部门支出增加145.25万元,增长了1.38%。原因为2016年的上年结转数较2015年减少。由于社会平均保障标准的提高,我单位453名协勤人员及协管员工资增长到2173.32万元,所有工资福利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共4441.71万元,占总支出的41.57%;用于投资信号灯和监控设备及标志标线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职能平台建设经费3406.38万元,占总支出的31.87%;补助各大队建设经费共计189万元 ,占总支出的1.7%;用于考试系统建设及执法装备支出430.18万元,占总支出的4%;用于协勤人员服装经费100万元,占总支出的1.0%;用于办案经费占总支出的15.5%;用于一般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4.5%。

3、“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共支出4.82万元,比2015年减少了25.18万元,减少83.93%;比预算减少了1.78万元,减少比例为26.97%;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6万元。其减少原因为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全部用于车改前公务用车及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费。

4、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1万元,较2015年减少了9万元,减少比例为3%。其原因为我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公用支出。(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1万元,其中80.44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支出,250.56万元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的项目支出中的日常公用支出。2015年实际机关运行经费为340万元,全部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的项目支出中的日常公用支出。)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94辆,其中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6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套。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3614.97万元,实际采购3614.97万元。

7、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按规定时间、网站全部公开2016年度本部门决算信息。

附:决算公开报表9            

20178月8

 

16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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