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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公安局介西公安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5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公安局介西公安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晋中市公安局介西公安分局2001年12月改制以来,担负着汾西矿业集团分布在晋中(介休、灵石)、吕梁(孝义、柳林、交城),两市、五县,32个处级单位近20万干部职工家属生产生活的安全保卫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介西公安分局共有内设机构23个,其中机关队室10个(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国保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消防大队、网安大队、巡特警大队),派出所13个。派出所的分布区域为:晋中介休市2个(裕华派出所、光明派出所);吕梁孝义市5个(柳湾派出所、水峪派出所、高宏派出所、汾化派出所、汾建派出所);柳林县1个(贺柳派出所);交城县1个(双林山派出所);灵石县4个(汾电派出所、富家滩派出所、张家庄派出所、崔河派出所)。派出所按级别划分:正科级建制3个所,副科级建制10个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063.22万元,比2017增加62.9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是:增加扫黑除恶经费2018年度支出合计2055.33万元,比2017减少127.51万元下降5.84%,主要原因是:基建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63.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3.16万元,占比99.99%;其他收入0.06万元,占比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5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9.84万元,占比65.68%;项目支出705.48万元,占比34.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063.16万元,比2017增加63.12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是增加扫黑除恶经费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55.33万元,比2017增加31.85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经费支出增加,相关办案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55.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27%。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8.15万元,下降8.31%。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建设支出减少。其中,人员经费1320.02万元,占比71.15%,日常公用经费535.31万元,占比28.8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560.59万元,完成预算的83.05%,用于办案经费和日常支出。较2017年决算增加减少170.59万元,下降9.85%,主要原因本年基建支出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6万元,完成预算的8.17%,较2017年决算增加增加15.11万元,增长10.91%,主要原因人员和养老保险基数调整。住房保障支出96.3万元,完成预算的5.13%,较2017年决算减少12.85万元,下降11.77%,主要原因人员基数的调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85万元,完成预算的2.39%,较2017年决算增加0.19万元,变化不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25万元,完成预算的0.49%,比上年增加3.41万元,增长58.37%,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增加“三公”经费均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2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7年增加68.83万元,增长124.31%。主要原因是:增加扫黑除恶办案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4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我单位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5万元。2019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2055.33万元,评价得分91分,结果为优秀(选填优秀、良好等);自评项目1个,涉及金额325万元,评价得分96.68分,评价结果等级为不合格1个,主要原因技侦业务用房总投资1479.9万元,目前已支付1198.55万元,施工方报我单位的施工进度款1600多万,欠缺500余万元,2018年财政实际拨付325万元,造成预算执行率偏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晋中市公安局介西公安分局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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