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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2019年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13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晋中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是负责晋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的治安管理,侦办辖区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经济案件及涉毒案件;负责辖区内的国内安全保卫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负责分局内部执法监督、信访接待、计划装备财务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分局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8个执法勤务机构、2个综合管理机构和2个公安派出所构成。

二、晋中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晋中市财政负担开发区公安分局的人员经费部分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支预算428.35万元,比2018年减少4.95万元。主要是2019年在职人员中有1人退休,减少在工资的发放中。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9年基本支出394.91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408.38万元,2019年比2018年减少13.47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及公务交通补贴;退休人员提租补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中有1人退休。

2.2019年项目支出33.44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24.92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加8.52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分局5名流动人口协管员的工资及保险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要求,流动人口协管员保险、公积金由财政支付,提高流动人口协管员工资标准。

分局无一般公共预算:分局的公用经费由开发区财政负担,并相应的在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开。

3.“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2019年分局无“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绩效目标0个,金额0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分局用车制度改革后,核对保留了5辆执法执勤车,1辆机要应急通信用车,1辆特种专业用车,共7辆。

2.房屋情况

分局110指挥中心业务技术用房面积为7824.12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33.44万元,其中:流动人口协管员工资及保险管理服务费33.44万元,通过人力资源公司负责管理及工资的发放。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分局没有制定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19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_[545]晋中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d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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