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2018年预算公开
晋中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2018年预算公开
一、晋中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是负责晋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的治安管理,侦办辖区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经济案件及涉毒案件;负责辖区内的国内安全保卫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负责分局内部执法监督、信访接待、计划装备财务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8个执法勤务机构、2个综合管理机构和2个公安派出所构成。
二、晋中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预算情况说明:晋中市财政负担开发区公安分局的人员经费部分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433.3万元,比2017年减少46.9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8年基本支出408.38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456.09万元,2018年比2017年减少47.71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的所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减少原因为在职人员有1人退休。
2、2018年项目支出24.92万元, 2017年项目支出24.15万元, 2018年比2017年增加0.77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发区分局流动人口协管员工资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保险部分的增加。
3、“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为0 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分局2018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为0元,2017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为0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分局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17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无政府采购经费预算。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分局2018年无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分局用车制度改革后,核对保留了5辆执法执勤车,1辆机要应急通信用车,1辆特种专业用车,共7辆。
2、房屋情况
分局110指挥中心业务技术用房面积为7824.12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上传经人代会审议通过的“部门预算表”)
附件1、晋中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二〇一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