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公安局监管卫生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报告
晋中市公安局监管卫生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晋中市公安局监管卫生所主要工作职责包括:1、负责四所(市看守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市拘留所、市收容教育所)被监管人员入所体检、日常诊疗、护理等工作。2、负责市直监管场所的卫生防疫工作。3、负责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在戒人员的戒毒康复工作。4、负责为四所监管单位民警、驻所武警战士提供医疗和卫生服务。5、为市直监管场所突发事件提供医疗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决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晋中市公安局监管卫生所。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7.9186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918669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7.918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168143万元,占比59.51%;项目支出47.750526万元,占比40.49%。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07.838669万元,完成预算的98.56%,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拘押收教场所医疗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3.61956万元,增长3.47%,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调增。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医疗保险支出和独生子女奖励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0.29万元,增长10.78%,主要原因为医疗保险缴费调增。
住房保障支出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和提租补贴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0.645678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为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调增。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94.34%,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100%,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与上年持平。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减少9.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不属于机关单位,属于基层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有两辆公务用车,均为借用车辆,一辆为晋中市公安局车辆,一辆为晋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车辆。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0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4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539万元。
八、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情况
2017年,我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为0个,涉及金额0万元。2018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单位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字评价,评价金额117.92万元,评价得分96.9分,结果为优秀;自评项目1个,涉及金额47.75万元,重点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47.75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的1个,等级为良好的0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