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公安局高校分局2016年决算公开
晋中市公安局高校分局概况及
决算情况说明
一、晋中市公安局高校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公安局高校分局是负责晋中市高校新区区域内的治安管理,侦办辖区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经济案件及涉毒案件;负责辖区内的国内安全保卫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负责分局内部执法监督、信访接待、计划装备财务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5个执法勤务机构、3个综合管理机构1个公安派出所构成。
二、晋中市公安局高校分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收支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1282.8653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3.488874万元,其他收入49.37644万元,上年结转62.28568万元;较2015年收入增加167.791948万元,增加15.047%。本年支出1321.398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6.545789万元,项目支出454.852426万元;较2015年支出增加37.741941万元,增加2.94%。
(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7.5万元,全部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5年减少0.18万元,减少2.34%,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3475万元,较2015年减少8.835468万元,减少7.74%,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65.90499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5.904995万元。
三、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 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