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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0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是晋中市公安局的直属机构,主要职能和任务是:1、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际以及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部署和检查分局各部门和派出所的公安工作。2、研究和推进分局公安工作改革,探索符合实际的公安管理体制,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3、掌握辖区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4、组织侦查工作,直接参与上级规定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5、负责辖区“110”接处警服务工作。6、组织各业务部门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管理、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工作。7、落实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管理。8、组织、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9、依法对外国人在我辖区境内的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10、组织落实警卫工作,完成警卫任务。11、落实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实施公安科技发展战略和公安信息技术及行动技术建设。12、实施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13、组织民警培训、教育、管理等措施的实施。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政工监督室、指挥中心、信访办、纪检监察室、法制大队、国保大队、治安大队、刑警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巡警大队、督察大队等职能部门和晋华、安宁、路西、锦纶、经纬、新华、西南街七个户籍派出所以及府兴路一个治安派出所。

二、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合计6289.9718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40.855214万元,其他收入356.241606万元,上年结转892.875066万元;较2015年部门收入增加1005.336837万元,增加19%。本年支出5328.959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6.894814万元,项目支出2632.064833万元;较2015年部门支出增加937.199664万元,增加21%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2万元,比2015年减少2.9238万元,减少59%,比预算减少3.3万元,减少62.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下,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与2015年相比,均有下降。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863.773884万元,较2015年增加131.329316万元,增加比例为17.9%,主要原因是2016年办案业务方面开支增加。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山西省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本单位车辆76辆,由于公车改革已上交50辆,现实际共有车辆2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套。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478.79649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72.366317万元。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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