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2015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是晋中市公安局的直属机构,主要职能和任务是:1、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际以及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部署和检查分局各部门和派出所的公安工作。2、研究和推进分局公安工作改革,探索符合实际的公安管理体制,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3、掌握辖区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4、组织侦查工作,直接参与上级规定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5、负责辖区“110”接处警服务工作。6、组织各业务部门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管理、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工作。7、落实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管理。8、组织、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9、依法对外国人在我辖区境内的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10、组织落实警卫工作,完成警卫任务。11、落实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实施公安科技发展战略和公安信息技术及行动技术建设。12、实施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13、组织民警培训、教育、管理等措施的实施。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政工监督室、指挥中心、信访办、纪检监察室、法制大队、国保大队、治安大队、刑警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巡警大队、督察大队等职能部门和晋华、安宁、路西、锦纶、经纬、新华、西南街七个户籍派出所以及府兴路一个治安派出所。
二、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收支情况
2015年收入合计4351.2561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41.13296万元,其他收入110.123199万元,上年结转933.37889万元。本年支出4391.759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1.23846万元,项目支出2300.521523万元。
(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4.9238万元,0.9238万元用于公务接待费、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中,公务用车费用因为计入了执法执勤用车的购置费和运行费用,所以决算数大于公务用车实际开支费用。2015年,分局车辆共计79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其余车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开支了4万元燃料费,其他费用均为执法执勤用车的开支。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下,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与2014年相比,均有下降。
三、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