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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公安局2017年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7 浏览次数: 【字体:

2017年决算公开表(2).xls

晋中市公安局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公安机关承担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晋中市公安局内设41个机构,市局内设机构由纪委监察室、办公室、党委办、指挥中心、政治部、人事处、宣传处、教育培训处、群众工作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机关党委、工会、警务督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国保机动侦察队、反邪教支队、维护稳定办公室、经济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保安管理处、刑事侦查支队、警犬基地、监所管理支队、技术侦察支队、食品药品管理队、户政处、科技处、网络警察支队、舆情监督管理处、信息通信支队、禁毒支队、出入境管理局、法制支队、警务保障处、审计处、巡特警支队、反恐怖工作处、信访处、情报信息研判中心、警卫处、行政审批处等机构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853.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19.46万元,占比99.75%;其他收入33.96万元,占比0.25%;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40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10.14万元,占比64.77%;项目支出4955.06万元35.23%。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公共安全支出11459.38万元,完成预算的91.23%,用于购买装备,办案和日常支出。较2016年决算11579.32万元减少119.94万元,下降1.04%,主要原因缩减日常费用。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1472.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较2016年决算1293.16万元增加178.89万元,增长13.83%,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养老保险基数调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7.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较2016年决算229.11万元增加48.81万元,增长21.3%,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基数的调整。农林水支出1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2016年增长100%,用于扶贫支出;住房保障支出711.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2016年决算650.46万元增加61.39万元,增长9.43%,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基数调整。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为15.2万元,完成预算17.5万元的86.86%,比上年16.08万元减少0.88万元,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数的0%,与2016年持平;公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7.5万元,支出决算7.4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9.07%,占支出总额的48.88%,比2016年6.98万元增加0.4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接待人数1320人,预算10万元,支出7.7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7.3%,占支出总额的50.85%,比2016年决算9.1万元减少1.37万元,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7.49万元,比2016年578.82万元增加178.67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日常办案开支和公用经费用于扶贫支出。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晋中市公安局车辆共7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8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4(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22.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0.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5.03万元。

     八、共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40.77万元。2018年,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我单位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自评价,评价金额13934.06万元,评价得分95.3分,结果为优秀;自评项目3个,涉及金额1740.77万元,重点评价项目19个,涉及金额3479.09万元,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秀有19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 用经费支出。

 

 

 

 

 

 




一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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