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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公安局2018年预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1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公安机关承担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晋中市公安局内设41个机构,市局内设机构由纪委监察室、办公室、党委办、指挥中心、政治部、人事处、宣传处、教育培训处、群众工作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机关党委、工会、警务督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国保机动侦察队、反邪教支队、经济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经济文化保卫队、保安管理处、刑事侦查支队、警犬基地、监所管理支队、技术侦察支队、食品药品管理队、户政处、科技处、网络警察支队、舆情监督管理处、信息通信支队、禁毒支队、出入境管理局、法制支队、警务保障处、审计处、巡特警支

队、反恐怖工作处、信访处、情报信息研判中心、警卫处、行政审批处等机构构成。

        二、晋中市公安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9057.89万元,比2017年12232.51万元减少3174.62万元。

    2018年新增政府性基金收入14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8年基本支出6968.08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8645.09万元,2018年比2017年减少1677.01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928.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8.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0.64万元。

      减少原因:2018年无行政、事业、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等均无调整项。

        2、2018年项目支出3489.81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3587.42万元,2018年比2017年减少97.61万元。

       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根据要求缩减支出。

        3、“三公”经费情况

       三公”经费合计1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  2018年与2017年“三公”经费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机要车辆、老干部用车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00万元。2018年比2017年新增1400万元。

新增原因:政府性项目天眼工程二期。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89.87万元,其中:办公费36.15万元、印刷费7.71万元、邮电费3.1万元、差旅费20万元、租赁费3.5万元、会议费8万元、公务接待10万元、日常维修费13.8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2万元、劳务费13.48万元、委托业务费17.5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47.37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10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43.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其他费58.24万元。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489.87万元,比上年582.27万元,减少92.4万元。

        减少的主要原因:压缩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警务专用设备购置。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2546.31万元,其中:计算机设备25.5万元,纸质文具及办公用品83.24万元、硒鼓、粉盒58.68万元 、家具26.2万元、服装及装备42.06万元、打印复印机21万元、空调48万元、照相摄像机9.7万元、电话设备11.2万元、机房辅助设备28万元、计算机网络设备39万元、其他医疗设备20万元、视频会议30万元、信息安全设备15万元、网络监察设备1869.01万元、修缮、装修工程100万元其他电子设备38.3万元、图书3万元、印刷服务70.92万元,车辆加油服务7.5万元。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绩效目标2个,金额7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局机关核定保留的实物保障工作、机要通信、应急公务及离退休工作用车71辆(其中7辆在过渡平台使用,尚未财务处理)。

2、房屋情况

局机关办公用房面积47910.05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上传经人代会审议通过的“部门预算表”)

表彰奖励经费.xlsx

行政政法科-【540】晋中市公安局.xls

警犬繁育及驯养经费.xls

      

 

 

                      二〇一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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