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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公安局2015年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02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公安局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晋中市公安局2015年决算公开表(1).xls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公安机关承担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晋中市公安局内设41个机构,市局内设机构由纪委监察室、办公室、党委办、指挥中心、政治部、人事处、宣传处、教育培训处、群众工作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机关党委、工会、警务督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国保机动侦察队、反邪教支队、经济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经济文化保卫队、特勤队、保安管理处、刑事侦查支队、警犬基地、监所管理支队、技术侦察支队、食品药品管理队、户政处、科技处、网络警察支队、舆情监督管理处、信息通信支队、禁毒支队、出入境管理局、法制支队、警务保障处、审计处、巡特警支队、反恐怖工作处、信访处、情报信息研判中心、警卫处等机构构成。

二、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收支情况

2015年收入合计12556.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80.62万元,其他收入318.22万元,上年结余457.18万元;本年支出1087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9.97万元,项目支出4554.21万元。

(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63.54万元,公务接待费5.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98万元、车辆购置税8.28万元。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中,补计车辆购置税8.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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