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采管【2022】1号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失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失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财购[2021]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前我局印发的《晋中市政府采购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试行)》(市财采管[2021]20号)如有与本文件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件规定为准。
晋中市财政局
2022年2月9日
附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失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财购[2021]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