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采管〔2021〕11号 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晋财购[2021]1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市直各预算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全面落实本单位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主体责任,在预算编列、采购需求和计划管理、评审活动等采购全过程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充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份额。
2、各主管预算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含所属单位)、本系统政策执行情况的统筹指导和管理督促,更好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