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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采管【2021】4号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2021-2022年度公务印刷(第二批)定点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14 浏览次数: 【字体:

市直各单位,定点印刷企业:

为了满足市直单位公务印刷业务需求,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2021-2022年度公务印刷(第二批)定点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执行期限从下文之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二、定点印刷企业信息、非常用项目价格优惠率、常用项目价格(见附件一、附件二)。定点印刷企业须入驻晋中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按照电子卖场管理办法进行采购交易活动,电子卖场场外采购交易活动无效。

三、各单位印刷项目单项或批量金额50万元以下的,在电子卖场内按照规则自主选择定点印刷企业采购。定点采购不能满足需求的,可经财政部门备案后另行采购。

四、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采购,不得向企业提出不合理要求,定点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提高服务价格、降低优惠率,对违反政府采购行为的将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采购结束后,采购单位和定点企业填制《晋中市政府采购定点项目明细表》(见附件三),作为资金支付依据。

六、市政府采购中心代市直单位与印刷定点企业签订了公务印刷定点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见附件四),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请按合同约定执行。

七、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3022055

 

附件:

1. 定点印刷企业情况及非常用项目价格优惠率表

2. 文件资料类常用印刷项目价格表

3. 晋中市政府采购定点项目明细表

4. 公务印刷定点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晋中市财政局

  2021413

 

附件4定点印刷合同.doc

附件1-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