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采购>规章制度>详细内容

市财采管〔2020〕16号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2021-2022年度公务印刷定点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24 浏览次数: 【字体:

市直各单位,定点印刷企业:

市直单位公务印刷定点采购项目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新的定点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公务印刷项目定点采购执行期限2年,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定点印刷企业信息、非常用项目价格优惠率、常用项目价格(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根据2020年山西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部署和我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计划,2020年底建成“晋中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将协议采购、定点印刷等目录内项目纳入电子卖场管理。本次确定的定点印刷企业,12月31日前直接在电子卖场注册入驻,试运行阶段场内场外并行采购,正式运行后全面进入场内采购。

四、各单位印刷项目单项或批量金额50万元以下的,在电子卖场内按照规则自主选择定点印刷企业采购。定点采购不能满足需求的,可备案后另行采购。

五、各单位要按规定组织实施采购,不得向企业提出不合理要求,定点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提高服务价格、降低优惠率,对违反政府采购行为的将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采购结束后,采购单位和定点企业填制《晋中市政府采购定点项目明细表》(见附件三),作为资金支付依据。

七、市政府采购中心代市直单位与印刷定点企业签订了“公务印刷定点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见附件四),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请按合同约定执行。

八、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3022055。

 

附件:

附件1-3.xls

附件4定点印刷合同.doc


 

                               晋中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