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采管〔2020〕4号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市直单位2020-2021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第二批) 有关事项的通知
晋中市财政局文件
市财采管〔2020〕4号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市直单位2020-2021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第二批)
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定点维修企业:
为了保障市直单位日常公务活动顺利开展,满足市直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需求,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市直单位2020-2021年度公务车辆维修(第二批)定点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定点采购从下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按我局市财采管[2019] 15号规定执行。
二、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企业信息表见附件一。
三、汽车综合维修企业常用配件(包括广本2.4、新帕萨特1.8T、速腾1.4、天籁2.5、君越2.4、别克GL83.0S等)、轮胎价格、机油价格和维修工时费、非常用配件优惠率情况见附件二至附件九。
四、各单位要按规定组织实施采购,不得向企业提出不合理要求,定点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提高服务价格、降低优惠率,对违反政府采购行为的,将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采购结束后,采购单位和定点服务企业填制《晋中市政府采购定点项目明细表》(见附件十),作为资金支付依据。
六、市政府采购中心代市直单位与维修定点企业签订了“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见附件十一),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请按合同约定执行。
七、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3022055。
附件:
1. 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企业信息表
2. 广本2.4车型常用配件执行价格表
3. 新帕萨特1.8T车型常用配件执行价格表
4. 速腾1.4车型常用配件执行价格表
5. 天籁2.5车型常用配件执行价格表
6. 君越2.4车型常用配件执行价格表
7. 别克GL83.0S车型常用配件执行价格表
8. 轮胎、机油执行价格表
9. 综合维修企业维修工时和非常用配件价格表
10. 晋中市政府采购定点项目明细表
11. 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晋中市财政局
2020年2月1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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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财政局 2020年2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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