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采管〔2019〕6号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19-2021年度全省车辆保险服务实行 定点采购的通知》的通知
晋中市财政局文件
市财采管〔2019〕6号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19-2021年度全省车辆保险服务实行
定点采购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2019-2021年度全省车辆保险服务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晋财购[2019]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公务用车保险定点服务属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各单位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二、各单位完成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后,要填制《晋中市政府采购定点项目明细表》(附件二),作为资金支付凭证。
附件:
1.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19-2021年度全省车辆保险服务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
2. 《晋中市政府采购定点项目明细表》
晋中市财政局
2019年7月1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
抄报:山西省财政厅。
————————————————————————————————————————————————
晋中市财政局 2019年7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