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采管〔2018〕7号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市直单位信息电器类产品实行协议供货(第十二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晋中市财政局文件
市财采管〔2018〕7号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市直单位信息电器类产品实行协议供货(第十二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协议供货商:
市直单位信息类产品、办公电器协议供货(总第十二期)项目已通过公开招标进行了采购,确定了新的协议供货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协议供货产品包括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办公设备、生活电器、电视设备、视频设备、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二、本期协议供货执行期限为2年,从2018年4月1日起至下期招标结果公告之日止。
三、各单位要按照晋中市财政局《晋中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试行)》(市财国资[2014]139号)、《关于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市财国资[2016] 9号)规定,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选购经济适用、节能环保、满足基本要求的产品,除专业机构外,不得选购高配置、高价位产品。
四、协议供货有关事项
1、集中采购目录中带“★”项目实行协议供货管理,执行协议供货月询价(除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和比价制度。.
协议供货询价采购。各单位每月5日前填制《晋中市政府采购项目表》,备案后送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询价,采购单位、中标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办理相关事宜。
协议供货比价采购。各单位填制《晋中市政府采购项目表》、《晋中市政府采购办公设备项目明细表》,选择协议供货询价确定的产品、价格和协议供货商,备案后比价采购。协议供货询价结果在晋中财政信息网公示,有效期2个月。
批量集中采购。协议供货产品中计算机、一体机、打印机、服务器、复印机、照相机、空调等产品,年度2月、6月、10月执行批量集中采购,当月5日前填制《晋中市政府采购项目表》,备案后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2、年度采购同一品目货物单价1000元以下累计不超过5000元的,依据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市财采管[2015]15号)规定,在协议供货商范围内按不低于中标优惠率的标准自行采购。
3、协议供货中标设备价格包含基本价格、正版软件价格、供货商承诺的售后服务费。
4、协议供货询价限额标准不包括A090101复印纸、A0902硒鼓、粉盒。
5、驻榆次区域外市直单位,可比照协议供货询价确定的产品和价格,备案后可在当地自行组织采购。
五、要加强对协议供货商的监督管理,协议供货商应向采购单位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和服务,对未履行招标承诺或合同约定、服务质量差或被采购单位投诉的供货商,一经查实取消当期协议供货商资格,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得参加市级政府采购活动。
六、采购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协议供货制度,合理选择协议供货产品和协议供货商,按合同约定组织履约验收,不无故拖欠货款,不向协议供货商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要求。
七、采购项目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供货、服务等发生纠纷或发生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行为,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采购中心(协议供货询价项目)或市财政局(协议供货比价项目)报告,经调查核实对不履行合同约定、服务承诺的按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处理。
附件:
1、信息类产品、办公电器协议供货商信息表(常用办公设备)
2、信息类产品、办公电器协议供货商信息表(耗材)
3、晋中市政府采购办公设备项目明细表
4、协议供货采购合同(格式)
晋中市财政局
2018年3月19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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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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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财政局 2018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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