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采管〔2018〕6号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市直单位网络及网络设备租赁服务定点采购事项的通知
晋中市财政局文件
市财采管〔2018〕6号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市直单位网络及网络设备租赁服务定点采购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定点服务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网络专线及网络设备租赁服务管理,不断提升“互联网+”对市直单位的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网络及网络设备租赁定点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定点采购范围
互联网专线服务,数字专线服务(区内、区内+区间、省内长途),网络设备租赁服务。
二、定点采购执行期限
网络及网络设备租赁定点服务采购执行期限为2年,从2018年4月1日起至下期招标结果公告之日止。
三、定点采购基本信息
定点服务企业情况表、网络及网络设备租赁服务价格表见附件1、附件2。
四、相关事项
1、网络及网络设备租赁服务按定点服务项目管理,年度内单价或批量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由采购单位在定点服务运营商中自主选择;20万元以上、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在定点服务企业范围内询价采购,采购单位每月5日前申报采购项目,当月中旬前实施采购。
2、已签订网络及网络设备租赁服务合同的项目可执行至合同日,到期按本通知执行,采购单位需要更换运营商的,应在合同到期前组织运营商进行交割,原运营商应予以配合。
3、采购单位支付服务费时,应填制《晋中市政府采购定点项目明细表》(见附件3),作为资金支付依据。
五、各单位要按规定组织实施采购,不得向定点服务企业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定点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内容,提高服务价格,对违反政府采购行为的,将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市政府采购中心代市直单位与网络及网络设备租赁服务定点企业签订了“网络及网络设备租赁服务定点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见附件4),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事项,请按合同约定执行。
七、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3022055。
附件:
1、定点服务企业情况表
2、网络及网络设备租赁服务价格表
3、晋中市政府采购定点项目明细表
4、网络及网络设备租赁服务定点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晋中市财政局
2018年3月1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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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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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财政局 2018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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