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采管[2017]30号 关于市直单位2018--2019年度公务接待和会议定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定点企业:
为加强公务接待和会议管理,本着厉行节约、提高效率、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市直单位2018-2019年公务接待和会议定点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定点采购执行期限2年,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至下期招标结果公告之日止;
二、定点服务企业情况和优惠率见附件一、二;
三、各单位要按规定组织实施采购,不得向企业提出不合理要求,定点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提高服务价格、降低优惠率,对违反政府采购行为的,将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采购结束后,采购单位和定点服务企业填制《晋中市政府采购定点项目明细表》(见附件三),作为资金支付依据;
五、市政府采购中心代市直单位与定点企业签订了“公务接待和会议定点服务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见附件四),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请按合同约定执行。
六、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3022055。
附件:1、公务接待和会议定点服务企业及优惠率(A类)
2、公务接待和会议定点服务企业及优惠率(B类)
3、晋中市政府采购定点项目明细表
4、公务接待和会议定点服务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晋中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