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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采管〔2022〕15号晋中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集中采购 机构考核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06 浏览次数: 【字体:

市政府采购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集中采购机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按照《关于2022年开展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市财采管〔20228号)安排,我局于7-8月份组织了对你中心2021年度执业情况的考核。此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队伍及基础建设、采购活动规范操作、工作质量、制度建设和其他事项等五个方面。考核工作采取自我考评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检查考核采取听取汇报与询问核实、查看相关资料相结合的方法,对列入考核的5大类23项指标进行了测评,从2021年代理的80个项目中抽取了10项目对采购活动全过程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工作成效

2021年,政府采购中心以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透明化、便利化政府采购为目标,继续优化服务质量,努力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运转高效、服务便捷的政府采购工作体系,提高依法代理采购水平,采购环境得到提升。全年组织政府采购项目80个,预算金额25935.34万元,合同金额24107.99万元,节约金额1827.35万元,节约率7.05%。其中:公开招标28次,竞争性磋商48次,竞争性谈判4次,均按采购人委托方式进行采购。

(一)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业水平

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主要职能是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依法做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委托的货物、工程、服务等项目的政府集中采购服务工作;规范有序组织采购活动,建立健全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竞争机制。目前,中心专门从事政府采购人员18名,其中在编在岗14人,专职编外4人。本科以上学历在编人数13人,中级以上职称在编人数5人。在队伍建设上,能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学习,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梳理排查采购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努力打造廉洁高效的专业队伍。

(二)坚持依法采购,强化规范操作

市政府采购中心能够遵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工作,服务水平和效能进一步提升。一是在政府集中采购各方面工作中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二是采购服务流程健全完善;三是政府采购信息均在法定网站上公开;四是采购文件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五是较好的落实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方面的政策和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科技创新、扶持监狱企业、扶持贫困地区等政策;六是较好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和《山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中关于不得有指定品牌、地域限制、行业限制、歧视或排斥其他供应商等内容的规定,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并满足充分竞争;七是落实信用查询政策,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评标现场由采购人代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两个网站查询、下载并存入档案。八是严格按照规定抽取和使用专家;九是按规定程序组织采购活动的现场工作;十是依法完成询问、质疑和投诉的答复工作。

(三)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内部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市审批局《签订<廉政承诺书>制度》、《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好差评制度》、《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管理办法》《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音视频管理办法》《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马甲管理办法》《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域保安职责》《评审签到区域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规定。二是推行电子化,提升采购效率和透明度。依托交易平台信息发布、保证金缴纳等系统功能,进行采购文件编制、场地管理、电子开评标、投标保证金资金管理、综合管理等业务处理,全流程线上运行,保证采购活动高效、透明运行。三是严格落实《签订<廉政承诺书>制度》,与各方主体签订《廉政承诺书》,促使采购活动参与各方保持廉洁自律。四是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八书治权制度》,对人员落实岗位职责、完成工作计划任务、廉政岗位风险防控、交办事项按时办结率及创新创优等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控制和考核。

二、存在不足和改进要求

(一)政采业务学习培训工作重视不够。考核中发现,市政府采购中心除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外,自行组织政采业务学习和培训少。今后要加强队伍建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政采业务学习和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制度特别是新法规制度的学习,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素质,全面提升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水平。

(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考核中发现,市政府采购中心除执行市行政审批局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制度规定外,没有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和操作管理办法,制度更新和修改完善不及时;政府采购平台系统上线后,没有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市政府采购中心要及时整理和修改完善相关制度,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三)落实政策法规制度和规范操作不够严格。项目抽查中发现,在办理采购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委托代理协议内容不全面;二是采购文件编制中评分标准未细化量化、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不到位;三是开评标工作组织不够规范,现场秩序管理不到位;四是现场音像资料不完整、不清晰。市政府采购中心要进行自查,认真整改,严格落实相关法规制度,规范操作。

(四)信息公告不规范。一是公告信息内容不完整;二是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日期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不一致。市政府采购中心要进行自查认真整改,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有关规定。

(五)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档案资料不齐全;二是档案资料未及时装订。市政府采购中心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和档案管理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整改,对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文件资料等及时、完整归档(包括质疑函和质疑答复意见等),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的保存期限,对电子档案进行存档,确保事后可查阅、可溯源。

(六)保证金退还不及时。保证金政策规定执行不到位,保证金没有按规定时限退还。

三、考核结果

根据自查和考核小组集中考核,综合2021年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考核得分90分,考核等次为优秀。

 

 

                                                                                                                                            中市财政局

                                                                                                                                          202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