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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晋中市农村财会人员 培训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市)财政局、省直管县财政局:

为切实增强全市农村财会人员的财会素质,不断提升专业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晋财办〔2009〕17号)和山西省会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山西省财政基层培训计划的通知》(晋会服〔2023〕11 号)文件精神,现下达我市2023年农村财会人员培训计划,望各县(区、市)财政局会计函授站认真安排2023年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范围

全市农村财会人员(含负责村级组织财务核算的财会人员)。

二、培训内容、课时和时间

1、培训内容: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农村财务知识及技能、涉农法律法规及警示教育、计算机应用等。各县(区、市)也可以结合当地实际需求安排其他内容。

2、课时:培训课时不少于24小时。

3、时间:11月30日前完成培训任务。

 

三、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采取面授培训与远程(视频)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面授培训班可增加互动交流环节,促进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也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业务基础好的县、乡镇进行现场观摩学习,切实提高农村财会人员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

四、培训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精心筹划部署,统筹安排疫情防控和培训工作。

2、加强培训管理,通过培训实效。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培训计划,精心组织实施。要优化师资资源,合理设置培训内容,保证参训率,保证培训时间,确保培训质量,按时完成培训任务。

3、加强经费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各县(市、区)要严把经费标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确保培训经费使用规范。

4、做好资料汇总,完善培训档案。培训结束后,做好培训资料汇总整理归档工作,并及时报送培训资料。

附件如下:

2023年度农村会计培训计划表.xls

  

 

 

  

 

                                  晋中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