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晋中市财政局(市财会【2017】9号)文件安排,晋中市市直会计从业人员2017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公告如下:
一、培训方式
2017年晋中市市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实行网络教育与面授方式相结合的培训形式。会计从业人员可以根据个人实际需求自主选择适合的培训方式。
网络教育由会计人员自己登录“会计之星”网站(http://www.kjzx.cn)“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缴费学习。
面授课程7月24日—9月30日报名,期间将根据培训报名情况,分期分批进行培训。报名地点:晋中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3026373。
二、定点培训机构
根据晋中市财政局(市财会【2017】10号)文件,批准晋中市会计学会承办市直2017年度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工作。
三、收费标准
面授培训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晋价费字【2002】23号)文件规定,沿用物价部门发放的收费许可证标准:每人120元/期。
晋中市财政局
2017.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