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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财政局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12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财政局

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公告

 

       为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财监[2016]56号)文件精神,我市财政部门组织市县两级对33户单位2015年度财政财务情况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其中:7户节能环保单位、8户扶贫部门、18户其他行政事业单位。为提高工作透明度,增加会计监督检查的震慑力,现将检查情况进行公告。

      经过对33户单位的全面检查,9户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岗位职责明确,内部管理比较规范,未发现违规问题,占被查单位的27.27%。另外24户单位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问题,占被查单位的72.72%,涉及资金8941.79万元。主要存在三类违规问题:一是会计核算不实8705.2万元。二是使用财政资金违规问题金额156.12万元,其中挤占挪用财政资金14.07万元、其他财政资金违规问题142.05万元。三是其他违规问题80.47万元。  

      现场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检查组对检查情况和检查资料进行了梳理归类,出具了检查结论征求意见稿并送达被查单位征求意见。在收到单位反馈意见后,检查组在对反馈意见进行逐项认定的基础上形成财政检查报告。市县两级财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存在违规问题的24户单位进行处理处罚,其中: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10户单位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共罚款9.4万元,追缴财政资金14.07万元,调整账务处理395.77万元。对其他违规情节轻微的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