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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各项纪律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03 浏览次数: 【字体:

“五一”、端午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以身作则,崇廉尚俭,严于律己,作好表率,严格执行如下纪律。

1.严禁公款吃喝和转移到居民小区、农家乐、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奢侈享乐、大吃大喝;严禁接受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

2.严禁公款旅游、利用职权变相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

3.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

4.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5.严禁借干部提拔、交流、调整,组织或参加任何形式的迎来送往或庆贺宴请活动;

6.严禁公车私用、违规停放,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管理制度;

7.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福利;

8.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等低级趣味、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活动;

9.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0.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