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会〔2021〕13号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批准晋中市会计学会 为2021年度市直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培训定点单位的通知
晋中市会计学会:
你会《关于承办2021年度市直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申请》(市会字【2021】5号)收悉。经研究,批准你会承办2021年度中央、省驻榆单位、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希望你们严格按照《晋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直属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市财会【2021】11号)文件要求,统筹规划、分类组织,确实搞好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培训质量,完成培训内容。
晋中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