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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会〔2021〕13号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批准晋中市会计学会 为2021年度市直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培训定点单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2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会计学会:

你会《关于承办2021年度市直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申请》(市会字【20215号)收悉。经研究,批准你会承办2021年度中央、省驻榆单位、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希望你们严格按照《晋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直属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市财会【202111号)文件要求,统筹规划、分类组织,确实搞好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培训质量,完成培训内容。

晋中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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