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会〔2021〕10号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及登记工作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县(区、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及登记工作细则>的通知》(晋财会【2021】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的计量登记工作。晋中市财政局2021年8月2日市财会2021(10)号附件.zip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