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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参加2018年度全国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2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财政局,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财会〔2013〕5号)有关精神,为更好落实财政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2018年培训计划,我省将组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参加全国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走出去”战略实施和国家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我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加快提升我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及高级财务管理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高水平的财务管理人才队伍,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培训对象

    行政事业单位的总会计师或财务部门负责人;国有大中型企业三级以上公司总会计师或财务部门负责人;省内其他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或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全省会计领军人才。

    三、培训组织

    根据财政部规定,培训由财政部会计司牵头,国家会计学院负责教学教务工作。我厅负责制定我省培训计划,向财政部报送培训方案,宣传落实培训政策,对学员进行跟踪管理,具体事宜委托山西省会计学会承办。省会计学会要将整体报名及相关培训等情况及时报我厅。

    四、培训内容

国有企业类课程定位于高端视角,从宏观面出发,解析当前国内外经济、政治走势,国内相关部门新法规与政策、探讨国内外企业的商业模式和财务管理方法的创新,以塑造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总会计师为目标,培训内容涵盖企业管理与会计前沿知识、金融市场变化及风险防范、战略决策、内部流程梳理与控制、法律风险防范等。行政事业类课程设置以提高总会计师及总会计师后备人选的综合素质,开拓其视野为目标,解析当前国内外经济、政治走势,国内相关部门新法规与政策、政府会计改革动向等宏观问题。培训内容亦涵盖总会计师的战略定位、行政事业单位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解读、内部控制、经济责任审计,管理会计、战略思维等。

    五、培训计划

(一)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或财务部门负责人培训班

    培训人数:30人

    培训形式:脱产培训

    培训时间:4月12日—4月26日

    培训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报名时间:4月3日前

    (二)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培训班

    培训人数:50人

    培训形式:脱产培训

    培训时间:5月8日—5月22日

    培训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报名时间:4月30日前

    (三)其他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及全省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班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形式:脱产培训

    培训时间:6月6日—6月13日

    培训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报名时间:5月25日前

    六、结业与证书

    国家会计学院与省级财政部门共同负责培训情况的考核、评定工作,并建立学员培训档案。

    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予以结业。

    学员结业时,由国家会计学院颁发“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证书”,取得此证书可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七、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财政部门负担。培训期间食宿费及差旅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负担。

    八、报名事宜

    请符合条件并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按要求填报《山西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报名表》(见附件),由单位盖章确认后按时报省会计学会;省国资委监管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报名表由省国资委统一收集并报送。报名时需同时报送报名信息电子版。

    省财政厅根据报名情况将以纸质报名表为准择优确定参训名单,并于每期培训前一周通知参训人员。

      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梁媛芳 电话:0351-4130028

山西省会计学会联系人:尹玲玲 电话:0351-4048363

电子邮箱:sxskjxh@126.com


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