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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9 浏览次数: 【字体:

省直各部门,各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会计司近期草拟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征求意见稿)》。现转发(财办会〔2018〕1号)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8年2月20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省财政厅会计处。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电子版请登录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从“会计司”子频道“工作通知”子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省财政厅会计处王文俊、王竹静

联系电话:0351-4130028,4043123(传真) 

邮箱:cztkjc@126.com

  通讯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45号省财政厅会计处

  附件:1.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征求意见稿) 

  2.《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2(1).pdf

附件1(1).pdf